法律分析:劳务费和失业金有冲突。劳务费影响失业金,失业金即是失业保险金,失业保险金领取的一个必要条件是非主动性失业,签了劳务合同也就说明已经找到了工作,不再满足“失业”这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,保险公司也就不用对失业者支付赔偿了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,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:
(一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;
(二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;
(三)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的。
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:
(一)重新就业的;
(二)应征服兵役的;
(三)移居境外的;
(四)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;
(五)无正当理由,拒不接受当地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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